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4-22
受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对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对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情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0627—25081480642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年食品原材料、副食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供货商入围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冷鲜肉类、蔬菜水果类、禽蛋类、食用油类、面粉类、冻品类、一次性餐饮具等包材类、酒水饮料类、大米类、杂粮类、调味品类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

标段

内容

1标段

冷鲜肉类

2标段

蔬菜水果类

3标段

禽蛋类

4标段

食用油类

5标段

面粉类

6标段

冻品类

7标段

一次性餐饮具等包材类

8标段

酒水饮料类

9标段

大米类

10标段

杂粮类

11标段

调味品类

注:本项目共分十一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入围三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冷鲜肉类):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生猪屠宰机构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第2标段(蔬菜水果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农业组织或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自有基地证明材料,或承包土地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3、第3标段(禽蛋类):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证明,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

4、第4标段(食用油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5、第5标段(面粉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6、第6标段(冻品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7、第7标段(一次性餐饮具等包材类):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8、第8标段(酒水饮料类):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或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证明,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9、第9标段(大米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种植基地有关证明材料;

10、第10标段(杂粮类):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11、第11标段(调味品类):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独立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证明,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12、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息填报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每日9: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链接https://od.idabei.com/NHwe2按网页提示在线填写信息后,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通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①第1标段(冷鲜肉类):投标人为食品加工厂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生猪屠宰机构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②第2标段(蔬菜水果类):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源头种植基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自有基地证明材料或承包土地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③第3标段(禽蛋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 授权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④第4标段(食用油类):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⑤第5标段(面粉类):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相关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⑥第6标段(冻品类):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⑦第7标段(一次性餐饮具等包材类):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⑧第8标段(酒水饮料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⑨第9标段(大米类):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种植基地有关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⑩第10标段(杂粮类):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相关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⑪第11标段(调味品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证明,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 授权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信息填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2、招标文件发售: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信息填报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

4、领取文件方式及地点:直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011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9:3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金德利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金德利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明发路2155号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17663902688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011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5205311133  

邮箱:sdzb0641@126.com

 

本文网址: http://www.jdlspgyl.com/news/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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